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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蚌埠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2020-04-01 15:18    来源: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  浏览次数:1208

一、开展绿色工厂建设评价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制造业的强弱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围绕制造业开展了新一轮的激烈竞争,以绿色化、智能化制造为标志的新工业革命将制造业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制造2025》提出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的战略任务。绿色制造是一种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率的现代制造模式,其目标是使产品从设计、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后的回收和处理的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最小,资源利用效率最高。开展绿色制造、建立绿色制造评价体系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抓手。企业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是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开展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引导企业向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绿色工厂的内涵是什么?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绿色工厂要求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
根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定义,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三、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请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一)企业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内部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四)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五)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建立满足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者能源审计,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
(六)企业符合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条件的要求。
(七)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四、绿色工厂评价程序是怎样的?
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和管理的具体程序为:
1、省级绿色工厂创建由企业自愿向当地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当地培育创建计划。企业按照省级绿色工厂的相关标准要求完善自身条件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2、在符合申报条件,满足《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必选指标的前提下,创建企业可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编制《安徽省绿色工厂综合评价报告》。报告编制机构要按照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现场评价,并确保评价报告中材料、数据、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原则上综合评价结果符合一般要求且指标得分大于75分的创建企业,可向当地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审核后按照要求择优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申报。各市、直管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推荐申报标准要求,引导企业不断提升绿色化水平。
4、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必要的现场核实。经审查,符合省级绿色工厂条件的企业名单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文公布。
五、安徽省绿色工厂是否需要开展第三方评价?
不需要,企业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编制《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报告》即可。委托其他机构编制的,需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及能力等有关证明材料,可参考工信部绿色工厂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要求内容提供。
六、绿色工厂监督管理包含哪些方面?
信息报送。省级绿色工厂每年年底应总结绿色工厂示范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各地及时总结本地区绿色制造示范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复审制度。满三年组织复审一次。复审的省级绿色工厂须对三年来绿色工厂建设管理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复审材料报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初审后上报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后发布复审结果。
更名管理。省级绿色工厂所在企业发生更名,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名称变更。若发生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变更名称和撤销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发文公告。
纳入监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需要将安徽省绿色工厂纳入专项或日常节能监察范围。
七、绿色工厂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则上从省级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并依据安徽省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有关政策,对绿色工厂企业给予相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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