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请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是指轻工、食品、纺织、医药、家电及消费电子等行业中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参照《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皖经信消费函〔2017〕81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省《通知》要求完成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1.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通知企业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平台“数据报送入口”系统进行填报,网上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2日。
2.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利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各县、区(开发区)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广泛宣传,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3.各县、区(开发区)要对照认定办法,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并于11月16日前,正式行文将企业申报书一式二份、申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集中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科。
联系人:孙娜,联系电话:2153052,邮箱:bbsjxj3052@163.com。
附件: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
2. 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书
3. 2021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
4.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皖经信消费函〔2017〕817号)
附件.rar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