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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引导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规范经营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2-17 15:13    来源: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  浏览次数:774

各县(区)经信部门:

今年5月至11月,我市连续发生3起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对企业和家庭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事故暴露出我市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管理松散、管理基础薄弱、安全意识不强、麻痹、缺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吸取沉痛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信部2020年第21号公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本)》(以下简称《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为使我市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引导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规范经营专项活动。现将专项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1.深入摸排,掌握行业底数。各县区要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摸底排查信息等,开展排查工作。按照应报尽报,不漏一户的要求,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实地摸底排查,掌握企业法人情况,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生产产品、规模、工艺,安全设施设备情况,环保设施情况等,建立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台账,掌握基础信息,为促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加大宣传,营造安全氛围。要做好《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宣传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的企业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网站、QQ、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范条件》等宣传工作,引导企业按照《规范条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宣传工业强市扶持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实施生产线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工艺及装备,提升企业技术水平、本质安全水平、环境保护水平,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效益。

3.加强服务,引导行业规范。积极贯彻落实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引导帮助企业对表对标《规范条件》,督促辖区内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按《规范条件》规定进行生产经营,鼓励支持具备规范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规范条件》公告。对我市获得符合《规范条件》公告的企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21号公告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通过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积极引导我市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4.加强调研,排查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人员(或邀请专家)深入到辖区内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发现存在问题(特别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到人。要建立与企业的联系机制,督促企业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做到安全、环保措施到位,落实责任到位。要引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别是管理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对重点工序、重点设备、重点岗位要进一步强化培训、严格管理,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消除安全隐患。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报告,并通报、协调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采取相关措施消除隐患。

以上工作请于12月25日前完成,同时将相关材料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联系人:王京将,0552-3115328;邮箱:bbjxjn5325@163.com)。

特此通知。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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