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2-7162033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3-04 15:53    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  浏览次数:2099

皖经信产业函〔2020〕108号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夯实我省单项冠军培育工作基础,建立梯度培育体系,我厅拟建立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储备库,现决定开展相关调查摸底工作。请你们对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初选条件》(附件1),结合实际认真摸排,填写《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3月20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周伟;电话:0551-62871846、13988685586;邮箱:zhouwei@ahjxw.gov.cn。
  附件:1.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初选条件
     2.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2日



附件1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初选条件


 
  一、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一)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
  (二)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或国内前20位。
  (三)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水平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五)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六)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二、单项冠军产品
      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共享资源

蚌埠市中小企业信息网

指导单位: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蚌埠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蚌埠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8楼

电话:0552-7162033    QQ:3110790484    邮箱:bbsme@sina.cn

备案号:皖ICP备12012021-1 公安备案:3403000202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