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科)信局: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企业应满足《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和编制模板,按照行业标准评价要求(工信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进行评价。申报企业应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节能降碳引领作用,其能效水平要接近或优于能效标杆水平或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且没有使用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优先支持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推进零碳工作创建相关工作的企业申报(有关情况应在申报材料中予以充分表述)。
2.各县区根据本级培育计划,遴选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力强且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不限推荐名额,做到“应报尽报”。
3.省级绿色工厂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企业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PDF格式,带公章)。平台企业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6月11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30日。各申报企业请严格遵守时间节点,网上申报过程中有技术问题可联系县市工信部门或直接向省工信厅信息中心咨询(省信息中心咨询电话:0551-62871939)。
为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各申报企业可于6月20日前将评价报告电子版发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预审核并反馈完善意见。
4.各县区通过省工信厅“工业云”,进入“市县区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和推荐,市级端口关闭时间为7月18日。各县区应于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初审及推荐流程并在平台上传推荐文件、推荐名单汇总表。
联系人:桂 强 2153039
附件: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工作的通知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