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综合服务平台,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助企纾困、服务有我”中小企业主题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全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在“助企纾困、服务有我”主题服务活动中的骨干支撑作用,结合安徽省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皖企服务云,以下简称省平台)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各级服务平台建设
1.加快数字化平台建设。宣传推广《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运行规范》(DB34/T 4366-2023)。鼓励各市级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各市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各示范平台)运用低代码平台开发适用的企业服务数字化系统。
2.加快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各平台要按照“三统一”(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惠企政策库建设标准、统一接入特色应用系统)原则,加快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规范接入省平台专题、专栏。
3.加强省直播平台应用。各平台要根据主题活动安排,围绕“政策宣贯、创业帮扶、融资对接、市场开拓、人才招引、数字化转型、质量品牌、绿色发展、法律财税”等专题,积极参加省平台组织的线上视频录制,加大省直播平台应用。
二、创新政策服务形式
4.增设涉企政策专栏。各平台在网站显著位置接入省平台“一法两条例”宣传专栏。加强市、县最新惠企政策的入库,省平台指导各市平台规范进行政策解构。
5.发挥政策专员作用。鼓励各平台发挥“政策咨询专员”和志愿服务专家作用,用好省平台政策匹配、政策关注、政策测评、政策咨询等重点政策服务功能,积极主动深入产业园区和集群,面对面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等公益性服务。
三、积极开展服务活动
6.参与重大活动举办。各平台要围绕主题活动要求,结合自身服务能力,按照省统筹计划,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人才招聘”、“创客中国安徽大赛”、“中小企业服务月”、“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数字化转型”等重大活动。积极开展和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服务中小企业相关活动。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谋划开展符合中小企业需要的服务相关活动。用好省平台服务活动管理系统。
四、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7.提升服务满意度。按照省示范平台管理要求,切实达到相应服务功能要求的年度服务企业数量。用好省平台服务评价功能,加强服务对接、需求响应和活动评价功能运用,切实提升企业服务满意度。
8.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按照省平台服务清单要求,全面梳理和规范服务产品的内容,细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质量表述,加大服务案例发布。各市平台要积极发挥市级志愿服务工作站作用,组织本地区志愿专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条件。各示范平台要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团队,参加省、市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持续加强服务联动
9.开展省平台推广。各平台要按照省示范平台管理要求的用户数量完成用户入驻省平台任务。各平台至少开展一次“皖企服务云”推广活动。
10.快速响应需求。各市平台要把组织企业服务需求的征集和对接作为常态化工作,建立一个工作日响应、三个工作日对接的常态机制,做到快速响应、快速对接。
11.加强服务协同。各平台要积极配合完成省平台年度各项任务,结合“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等征集工作,积极申请列入服务包清单、公共服务清单,配合做好在省平台展示工作。各市平台要认真组织辖区内其他示范平台开展服务。
六、优化服务支撑保障
12.加强服务工作指引。省平台按照工作要求,编制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工作指引(见附件),加强培训、调研、交流,完善省平台功能,统筹带动开展服务活动,指导各平台贯彻落实年度任务。
13.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各平台要积极参加省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组织开展的服务能力竞赛、培训交流等学习提升活动。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及时做好服务案例和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
14.完善服务绩效评价。建立以服务效果为导向,以服务满意度为核心的评价机制,定期通报各平台服务绩效数据。加强服务评价、服务质量等标准的制定和宣贯,引导开展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附件:2023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工作指引
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5月29日